「人血饅頭」就是指人血浸泡的饅頭,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唐朝陳藏器的書《本草拾遺》,以前的人得了肺結核就相當于得了癌癥,無藥可治,有迷信的說法是吃了沾人血的饅頭就能治好肺結核。
據悉譚嗣同在菜市場被處決的時候,就有無知的百姓拿著饅頭去沾他的血,魯迅在寫《藥》的時候就借鑒了譚嗣同這段經歷,書里描寫了華老栓夫婦為了給生病的兒子小栓治病,花錢去買人血饅頭。
歷史總是驚人的想象,雖然民國時期的中國和中世紀的歐洲相隔好幾萬里、好幾個世紀遠,但人血饅頭的事也發生在歐洲。別看現在的歐洲很發達,科學技術又是世界前沿,以前的他們也經歷了非常黑暗的一段時間,歐洲人曾在教會的管制下不相信科學,相信神學,以為地球是平的,人的鮮血能永葆青春,世界上有女巫。
16世紀中期,匈牙利貴族家庭出了一個叫伊麗莎白·巴托麗的瘋女人,她在歐洲歷史上特別臭名昭著,因為迷信人血能讓她一直都保持年輕,就用找女仆的借口把農民的女兒騙到城堡里殺死,用她們的血洗澡,還要半升的血液,她嗜血無數還得到了一個「血腥伯爵夫人」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