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宮劇中經常會提到宗人府、慎刑司、刑部這些專門處置犯罪的地方,但是你知道他們每個部門之間的區別嗎?
為什麼犯錯的人一聽說交由宗人府、慎刑司審理,就心生恐懼,感覺生存無望呢?要知道其中的原因,我們需要先從清朝的司法制度開始說起。
清朝健全的司法機構
清朝的司法機構算是比較完整的,包括了中央的三法司、地方的省道府和州縣四審的司法機關,以及會審制度,使清朝的司法制度更為完善。
中央司法機關: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組成「三法司」。
刑部
全國最高的司法機關,主管全國法律刑名、地方上訴案件,同時也審理中央官員的違法案件。屬于全國最高刑法機構,在三法司中處于主導地位。
大理寺
主要對刑部審理的案件進行復核,對于刑部審理不當的可以直接駁回、冤假錯案平反。
都察院
屬于國家監督機關,對各司法機關進行監督并彈劾
內務府
內務府專門負責宮中事務的機構,主要為皇帝后宮服務,下設有慎刑司。
宗人府
主要負責皇族的訴訟案件
理藩院理刑司
理藩院是清朝設立的專門管理蒙古、西藏、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事務的最高國家機構。
地方司法機關
地方司法機構一般與行政機構相重合,分別由各州、縣、府的長官負責。
會審制度
三法司會審
重大案件一般由「三法司會審」即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會審
九卿會審
特別重大案件,由三法司會同六部尚書共同審理,算是最高級別的會審了,但是最終仍然由皇帝對審核結果進行批準。
朝審
朝審是由朝中大臣組成的審判團隊,對判處秋后處決的人犯進行再次核審。
秋審
秋審和朝審類似,但是略有不同,審判的對象主要是各省上報的將要處死的犯人,而朝審主要是審核刑部的死刑犯,而且時間上朝審早于秋審。
朝審和秋審的審理團隊是由相同的官職團隊構成,只是審判對象和時間有區別。
通過以上司法機構與審理制度,相信大家應該對清朝法治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,那麼為什麼慎刑司會這麼讓犯錯的宮女太監心生恐懼呢?
讓人生不如死的慎刑司酷刑
慎刑司是內務府下屬部門,主要負責處理宮里低賤的宮人,慎刑司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就是它的刑罰。但凡進入慎刑司的人,面臨的并不是公平的審理,而是可怕的酷刑,畢竟宮女太監可不同于高高在上的皇族,根本不能言談公平二字。
慎刑司的刑罰任意一種都是慘無人道的:
如掌嘴
就是用木板打嘴或打臉,這種刑法只適用于太監,而一般不對宮女用此刑。俗話說」打人不打臉「所以宮中的女人一律不準打臉。
掌嘴也有輕重之分,輕者打腫,重的能將整個槽牙打掉,數日無法進食,還不讓醫治,任由傷口潰爛感染。
禁食:
禁食禁水,輕的一日,重的三至五天,最嚴重的甚至直接餓到脫水而死。
杖刑:
用竹板打屁股,是宮中常用的刑罰,其中慎刑司杖刑最狠,受刑者往往被打到皮開肉綻,慘不忍睹。
這些刑罰都是常見的,但是這些處罰,人若經受一樣便已是難以活命,不死即殘。而宮人們一旦進入慎刑司,即使沒有犯錯也會在這些刑罰之下,屈打成招,所以慎刑司的冤獄也是最多的。
所以宮人們才對慎刑司如此恐懼,進此地猶如進入地獄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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